问:未婚先孕小孩遗产问题
求助各位帮助我弟弟今年7月份因工伤走了`现在牵扯的赔偿问题已经解决`但是我弟弟是未婚先孕`现在还没够法律结婚年龄,小孩已经三岁了`公司赔偿我家里40万人民币`分的很清楚,15万是赔偿我父母的精神损失.剩下25万没说是赔偿小孩或是他母亲的`就是笼统的给他们25万,但是小孩现在是我父母养活`他母亲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在金钱问题上是否受法律保护`小孩的户口已经安在我们家里了`但是孩子的母亲说法律上应该给她分10万`我家经济情况不好`这样是否是正确的`她现在是否还有孩子的抚养权?这个孩子出生的当天晚上我父母才知道有这个孩子`
网友/编辑答疑:未婚先孕小孩遗产问题
很简单的问题,如果你又一点点法律常识就不会那么困惑了!
首先15万是你父母的,你说的是精神赔偿,但是在法律上该是赡养费用,和孩子他妈一点关系没有。
那么剩下的就是其余25W的分配问题了。
在这里要说下其实这个是涉及到继承法的问题,简单说其余25W当做遗产继承,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的父母,配偶和子女。由于你弟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,所以剩下的是小孩的爷爷,奶奶和小孩本人,每人三分之一也就是8W多点归小孩所有。如果你怕这8W多点以后花不到孩子身上,可以去法院要求个裁定,将这笔钱留待以后孩子成人后使用,或在你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支付孩子必须的费用(如上学,生病等)
不过作为一个未婚妈妈,你们也该体谅人家的难处,能协商最好,协商不了上法院就是上面我说的情况!(把你们家和公司的协商文件保管好,如果以后进入诉讼程序是很重要的证据),他毕竟是孩子的母亲,你的弟妹!